蒙城一中关于禁止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人的通知
各科、室、馆,年级组:
严格禁止和坚决查处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人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我县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指标。从往年情况看,曾经出现过一些在校学生短期务工的现象。为防止出现违法使用未成年工人现象及由此引起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国家《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禁止和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作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建文明校园,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人行为。
二、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针对我校对外承包的食堂、超市、物业等,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和督促承包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用工、守法经营,严格把好招工入口关,认真查验招工对象的身份证明。对招用伪造、涂改、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童工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责任。
三、各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工会、团委、后勤等部门应加强对承包我校食堂、超市、物业等部门对非法使用童工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各有关科室要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研究制定包括预防打击及妥善处理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人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现类似情况,要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我校不发生非法使用未成年工人的事件。
蒙城一中
2013年9月9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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