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的倡议书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的倡议书
健康强国,强国健康。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健康中国,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做起。为孩子们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值得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努力。我们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助力守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就此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签署主席令,颁布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该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正处于快速成长的关键阶段,吸食烟草制品会对身体多个系统,特别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产生严重危害,其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为深远。近年来,同样有害健康的电子烟,通过所谓的“有助戒烟”、“健康时尚”、“无二手烟危害”等虚假宣传引诱未成年人购买吸食。2018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联合发布通告,要求全面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尼古丁”作为烟草制品以及电子烟中必要成分,会直接导致吸食者记忆力减退、精神萎靡不振等不良反应。同时,尼古丁本身还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一旦吸烟成瘾,很难轻易戒除。因此,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刻不容缓,意义重大。在此,我们向全社会发出联合倡议:携手护航,守护“未”来。
我们倡议,家庭作为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初始者,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义务。要主动从关注孩子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充分尊重和考虑孩子的真实想法和意愿,以正确的思想和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营造一个健康温馨的港湾。
我们倡议,教育机构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的践行者,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摇篮。要坚持立德树人,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以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学习环境和创建文明的校风环境为目标,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控制能力,自觉抵制诱惑,摒弃不良陋习,营造健康的校园环境。
我们倡议,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烟草专卖等职能部门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的义务宣讲员和推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志愿者,是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排头兵。要主动学习和传播吸烟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知识,全面提高未成年人防控烟草危害的意识和能力,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守护成长”的良好氛围。
我们倡议,各行各业要努力创造友善的民风环境,不断优化面向未成年人的服务环境,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生活环境,正面引导未成年人主动远离烟草制品和电子烟,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是爱心、也是义务、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电子烟)侵害,需要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让我们以坚实的臂膀筑起安全屏障,还孩子们一个清新的环境、健康的身体,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明天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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