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蒙城县“1632名师工程”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根据2016年蒙城县人民政府工作任务清单安排,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16年蒙城县“1632名师工程”评选表彰工作,即评选表彰县级“教坛新星”100名、县级骨干教师6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30 名和县级特级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电大在职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电化教育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参评标准见附件1。
二、推荐指标 以中心小学、县直学校、农村中学为单位组织推荐。2016“教坛新星”各单位推荐指标见附件2。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特级教师原则上分别按“教坛新星”指标的60%、30%、20%的比例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方式:采用“教师个人申报→所在教研组推荐→学校初评推荐→教育局组织专家评选”的方式进行。
(二)评选内容: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研成果、教学效果(教学设计、无生上课10分钟)。
四、评选过程及时间节点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学校初评(8月1日—10日)
1、宣传发动。学校公布评选方案,各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并制订实施方案。教师个人整理参评材料。
2、个人申报。教师自荐、教研组推荐,学校根据评选方案和校星级教师评选数量,依适当比例确定校级教学能手候选教师。
3、学校评选。学校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师德修养经行评价,对荣誉称号、教学成绩、基本功、教研成果、教学辅导进行评审,并组织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评课三项比赛,量化评定后依得分高低和评选条件确定县级星级教师候选人。
(二)第二阶段:学校推荐、报送材料(8月11日—13日) 8月13日18:00前,各学校须将本单位县级“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候选人材料报送局教研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建同,联系电话:7634869。
(四)第三阶段:县级选评(8月14日—8月26日)
1、评选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2、相关要求:参评教师需持本人身份证及书写工具等,与当日7:30前到指定地点参加点名。教研室现场提供相应学科教材的复印件(现场不允许携带任何教师用书和辅助材料),参评教师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撰写教学设计。然后按学科分组抽签决定顺序,依序进行无生上课。
3、确定评选结果(8月26日) 评审领导小组对候选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最后确定县“教坛新星”100名、县级骨干教师60名、县级学科带头人30 名和县级特级教师20名,在蒙城教育网公示一周,并在2016年全县教师节庆祝大会上对获奖教师予以表彰。
五、评分准则
1、师德修养(实行“师德修养”一票否决制) 按照蒙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蒙教人[2016]32号)要求,从2016年起,“县教师节表彰的各类先进个人、教育局评选的各类名师等,必须是各校涌现出的‘四有’好老师,先进典型”。相关材料由学校提供。
2、教育教学教研成果(40分)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与教学密切相关的教育教学教研成果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计分,累计总分不超过40分。 蒙城县名师评选教育教学成果计分标准(请从附件下载)
3、教学设计及无生上课(60分) (请从附件下载) 蒙城县名师评选教学设计及教学效果评价表
中共蒙城县委组织部 蒙城县教育局 2016年7月28日
大家参照文件中的评审标准准备材料,下载打印登记表和材料目录,在10号上午9:11:30 下午3:30-5:30把材料交到教科室。届时将根据报名人数和名额限制进行初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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