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蒙城一中教坛新秀评选条例
安徽蒙城一中教坛新秀
评选条例(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知识经济时代已初见端倪,提高教育质量,建设一支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已迫在眉睫,特别是随着我国“科教兴国”战略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教育面临大好发展机遇,教育竞争也必将更加激烈。要创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中学,必须培养一批名师,培养具有广博知识和现代教育思想、高水平专业技能、能跟上时代发展的高质量教师队伍。这既是我们迎接挑战,奋力发展,争创中华名校的需要,更是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跨世纪素质教育工程”,为祖国培养大批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要。
为了激励广大青年教师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奋发向上,开创我校教育工作的新局面,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塑造蒙城一中名师群体,学校决定每两年在校内评选一次“教坛新秀”。
为使教坛新秀的评选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 评选机构
第一条 成立安徽蒙城第一中学教坛新秀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在校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执行《安徽省蒙城第一中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例》。
第二条 评委会设立主任委员、委员和秘书长等职务。 如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导致评委成员缺额时,由评委会提出补充名单,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参评者一般要求年龄35岁以下;任教2年以上,并在蒙城一中任教超过1年的在岗教师,学生评议通过率高于80%。特级教师和校级以上学科带头人不参加校内教坛新秀评选。
第四条 师德素质。
政治思想觉悟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工作尽职尽责,受到师生和家长好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服从组织领导,接受组织安排,乐于奉献,工作量饱满,出满勤;关心集体,团结同志,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第五条 教育教学能力。
1、知识功底扎实,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了解其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全面的教师职业素质。
2、教育思想端正、教学方法科学,工作成效显著。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关心学生成长,善于因材施教,调动学生主观能动性,积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发展学生智力、能力和心理品质,
3、在转变差生和培养优生方面成绩较突出。
4、能较熟练地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精通多媒体教学,能独立制作课件。
第六条 教研能力。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积极参加省、市、校级教改试验,积极参加教改课题研究,并取得了明显效果,所承担课题攻关成果在县级及以上学术团体中曾作交流,并有一定影响。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学习教育理论,了解当前最新教育信息和理论动态,在教育教学研究中有所建树,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和足以推广的教学方法,在全县本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在近四年内必须有两篇以上教研论文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参与编写了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书籍。
第七条 参评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上第三至第五条的条件。
第八条 辅导的学生取得奥赛省级一等奖的主讲教师可破格评定为教坛新秀。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申报。参评者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由教研组、年级组推荐上报。
第十条 考核。第一步,由评委会查看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附表一打分)。各教研组应在每次评选前将本组各类参评依据送交评委会备案,具备某项条件而不提交有关证件、材料原件的,评委会不予认定;第二步,讲课、计算机操作演示(按附表二打分)。
第十一条 评议。由评委会组织教师、学生进行评认。
第十二条 确认打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坛新秀10人,不按学科分配名额。评委会根据条件和评议结果提出确认意见,报学校审批。
第五章 待遇及职责
第十三条 对逐批评出的教坛新秀,冠以安徽蒙城第一中学首批或第几批教坛新秀的称号,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每月50元,两年期的校内津贴。学校大力宣传其事迹。连续两次(不含年度考核)被评为教坛新秀者,在晋级时学校优先推荐,并优先安排其外出学习、参观、考察。
第十四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评选一次,上届教坛新秀期满可重新参加评选。连续三届被评为教坛新秀者将被破格为蒙城一中学科带头人。
第十五条 教坛新秀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爱校、爱生,团结同志。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每年在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或参加市级以上论文的评选获二等以上奖励,在教学中要带头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4、在常规教学方面起到示范作用,认真上好每学年至少上一次公开课或示范课。
5、所任教班级的本学科成绩名列年级同学科中等以上水平。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评委会负责解释。
附表一:
1、荣获县级以上先进教师表彰(国家级8分,省部级5分,市级3分,县级1分)。取最高奖,不累计分。
2、县级二等奖以上优质课大赛获奖(获国家级奖得10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分、6分、5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得5分、3分,县级一、二等奖得2分、1分)。参加县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以教育主管部门下发文件或协作区通知为依据)。取最高奖,不累计分。
3、所教学生高考单科成绩在县前三名分别得3分、2分、1分;
4、获奥赛省级二、三等奖分别得6分、4分,奥赛市一、二、三等奖3分、2分、1分。非奥赛类比赛降低一个级别计分(以最高奖为标准,不重复计算或累计)。
5、教研课题获市级以上立项并结题(有成果鉴定书)(国家级8分、省级6分、地市级3分、县级1分)(课题负责人得满总分,其他参与人员各得总分的50%)。
6、教育理论方面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分、5分、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市级一、二等奖得2分、1分)。以上各类论文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发文组织评选的,且同一篇论文按最高奖计分,按篇累计,此项累分不超过8分。
7、教研论文在报刊上发表(CN级刊物上每篇超过4000字5分,在4000—3000字的得4分,在3000—2000字得3分,1000字以上得2分,1000字以下得1分;若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书籍(主编5分,副主编2分,其它1分)(非习题集类),此项累分不超过8分。
8、多媒体CAI课件制作获市级以上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6分、5分、4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得2分、1分)(以最高奖为准,不重复计算或累计)。
9、同科教师测评(按百分率计算)(10分)。
10、学生测评(按百分率计算)(10分)。
注:第1—8项得分材料应均为近四年内的,且下一期参评不得重复使用。
附表二:(50分)
教学基本功:(15分)
1、 独立制作的课件授课0—8分
2、 板书0—4分
3、 用普通话上课0—4分
一堂优质课:(35分)
1、 教学目标(5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德育目标、情感目标。
2、 教学内容、教学方法(15分):科学性、有序性、合理性、实践性、教育性。教学方法选择、教学过程设计、学生主体作用、课堂实验运用、直观教具使用。
3、 教学能力(10分):教态仪表、语言表达、板书设计、应变能力。
4、 教学效果(5分):目标达成、检测反馈。
创新:(5分):教法、教具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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