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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2 16:29:5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皖教秘〔2014〕9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促进各地、各普通高中有效开展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切实做好我省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档案有关数据报送、对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教基〔200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全省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2014年毕业且参加了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普通高中学生。

二、评价方式

2014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学校版V7.0上机评价并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上报。

上机评价前,学校要分班级组织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记录展示评优实证材料。学生上机描述实证材料必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实证材料描述必须有明确时间、事项等具体内容,凡直接套用评价测评点或出现空泛描述(如团结同学等)、随意性描述,一经发现视为评价不合格,市、县(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将不予审核通过。各市、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标准审核实证材料,杜绝实证材料弄虚作假现象。凡省级抽查实证材料不合格者,直接视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多元评价,特别是学生互评。

各市要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被评为A等(优秀)的学生必须具备相应标准的实证材料。上报数据中当A等(优秀)比例达30%,系统提出警示;当A等(优秀)比例达50%时,系统会提示要求市县教育局重新核查确认。省数据中心抽查时随机选取10名被评为A等(优秀)学生,要求学校函报其实证材料复印件。

各学校必须提供2014届全部在籍在校学生的评价信息,做好外出借读或中途停学等未能参加校内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摸排工作。借读生的评价由借读学校组织开展,评价结果随借读学校数据直接上报。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且在本省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应实证材料,由接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我省方案予以评定。

三、时间安排

3月10日起,各评价学校可登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信息管理平台”(www.ahjky.com.cn/pj)准确填写学校基本信息、负责人及技术人员联系方式,下载学生基础信息参考数据(核对后方可导入校版系统)、评价软件、评价授权文件(.lic)、评价方案(.ogz)及评价相关说明等文件。

各学校校内评价结束后通过“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导入评价基础信息和评价结果数据进行上报。

市、县(区)教育局相关责任人登录“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查看辖区学校的数据上报进度和进行数据审核。

3月25日前,学校务必完成校内评价及上报工作。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在学校数据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其数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重点审核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生身份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与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报名信息是否一致;二是A或优秀等级的比例是否异常;三是实证材料的填写和运用是否规范。

3月28日起,管理版停止更新基础信息,届时若有漏报、基本信息错误必须按平台公布的统一格式函报。补报评价结果在合格或C等以上的必须提供班级互评记录和实证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否则所有评价结果一律视为合格或C等。

3月31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管理版公布上报数据预对接情况,各教育局要迅速响应并于4月5日前完成异常数据复查工作。

4月11日,各学校导出经市教育局数据审核通过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确认无误后盖章,上报市、县(区)教育局。4月18日,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由管理系统导出辖区《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审核统计表》,连同辖区学校盖章的统计表1份报送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

四、工作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及时、准确上报关系到高考档案和毕业档案的准确性和高招录取,各地要高度重视评价信息填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别要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与高考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各地漏报、错报比例直接与本年考核该项得分挂钩,比例超过千分之一该项不得分。

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方职责,精心组织实施,畅通信息交流沟通渠道,确保评价工作全面、顺利开展。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并安排1~2名主要工作人员加入“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教育局交流群”(QQ群号139218187)。3月12日前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报送本市及辖区教育局《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见附件)至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

1.安徽省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

电话: 韩伟光 吴儒敏 0551-62677300(传真)

邮箱:pj@ahjky.com.cn

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32号安徽省教科院309室

2.软件技术支持

电话:魏引娣 0551-65358805  贾丽莉 0551-65358807

周雷0551-65358812

传真:0551-65358803

 

附件:2014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人及系统管理人员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4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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