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蒙城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
现将《2014年蒙城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蒙城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
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4年1月10日
2014年蒙城县校园及周边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县综治委和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网络,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工作水平,积极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做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工作机制
1、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推动我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把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把承担的任务与部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发挥好综治机构职能作用,统筹协调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不断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应对学校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疫情等的工作预案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演练制度,提高基层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食堂饮食安全、校舍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围绕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月”、“安全知识竞赛”等主题教育活动。狠抓法制教育,继续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推动校园及周边综治工作成员单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支持和参与学校安全法制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运用法律自我保护,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推动学校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宣传栏,在校园网开设安全教育专栏。认真开展突发性事件急救自救知识和技能教育,扎实组织消防、抗灾、防毒、生存自救等各项应急避险安全演练,确保全体师生熟悉疏散线路,做到遇事不乱、应对有序、处理得当。
4、加强学校治安工作基础建设。推进学校技防设施建设,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接入公安监控平台,实现实时监控。继续推进学校、幼儿园配齐配强专兼职保卫人员工作,推进校园警务室标准化建设,筑牢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全面加强校园周边防控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刑释解教人员、社会矫正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闲散青少年等特殊人群的管控。发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工作人员和组织动员治安积极分子、学生家长、志愿者在上下学重点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逻。加大学校治安队伍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培训。
5、加强学校和学生交通安全,特别是中小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深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细化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制度,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数据信息报告制度,层层把关,确保上报数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6、做好平安校园建设优秀工作成果遴选上报工作。认真组织好各学校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申报、遴选、上报工作,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7、持续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由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协同当地综治办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科学部署,有效推进,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推动各成员单位从职责出发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打击各种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校车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经常性明查暗访。做到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和环境工作常态化。
8、开展春、秋两季开学集中整治行动,挂牌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难点问题,完善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监管措施。
9、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及时处理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网络有害信息,依法处理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大力清查校园及周边出版物市场,维护校园及周边育人环境。
10、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建立课后安全提醒和防溺水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春、夏季节,要在交通要道、重点水域旁和学校门口显目位置设置防溺水提醒标志标牌,并经常通过多种形式,向每个学生及家长发布防溺水安全常识提示,努力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关部门及乡镇、村(居)和社区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径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四、深化隐患排查化解整治工作
11、坚持前端管理和源头预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重点排查化解学校后勤服务、学生食堂管理、城乡结合部学校、寄宿制中小学周边治安隐患、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管制刀具带入校园等问题。着力解决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治安案件、交通事故、溺水事故、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黄赌毒、学校征地拆迁以及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等与学校安全有密切联系的重点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定人定责定时进行调处和整改,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不留后患。
1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推进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创新和建设安全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全县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
五、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13、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认真做好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双差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帮教率达 100%;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在校生违法犯罪率不超过 0.15%;配合司法部门做好违法犯罪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14、加强工作统筹。积极推进基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建设,确保经费、人员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措施。各中心校、县直学校及当地综治办要紧密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职责,将任务分工落实到本系统基层单位,并对基层单位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
15、加强工作督导交流。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综治办开展校园及周边综治机构和办公室建设情况检查,研究解决影响齐抓共管机制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台账检查,督办落实整改工作。加强情况通报,及时预警提示影响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学校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推进工作创新。开展师生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满意度调查。
16、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工作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督查督办、重大问题上报、媒体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并回复等管理工作制度。不定期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同时,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成员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逐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作为综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考评依据,切实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到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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