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校务公开>上级文件>详细内容

关于开展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5 17:27:4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蒙教人〔2014〕89号

关于开展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意见》(教人【2014】150号)及蒙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蒙城县中职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蒙教人【2014】6号)文件精神。决定今年12月份在全县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旭东

副组长:张  涛  王  政  袁  辉  白君利   高  伟

        高守广

       

   成  员:杨新民  张道富   陈  辉   邓卜超   陈兆勇

           白  华   张  静   陈培琦   张晓峰

二、责任与要求

师德考核工作的重点在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按照要求成立包括责任区督学在内的专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加大师德考核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师德考核过程,变成师德教育的过程;要认真研究制定考核细则,严格程序,确保考核质量;要将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的绩效考核挂钩,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各责任区督学指导、监督师德考核工作。

三、时间安排

师德考核工作于2014年12月18日前完成。

四、材料报送

考核结束后(12月20日前),各单位把以下材料报送到教育局人事科:考核小组名单(注明成员身份)、考核细则、考核结果汇总花名册及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表格从“蒙城教育网”下载)、师德考核工作书面总结(要写明意见和建议)。所有材料单位要盖章。

 

亳州市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试 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通知》,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

  1.师德考核必须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全市所有履行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责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与等级的确定

  (一)师德考核重点内容为“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终身学习”考核按教师继续教育考核规定执行。

(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 优秀。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表现:

  (1)热爱学生,事迹感人。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在资助特困生和关怀、转化学困生等方面成绩显著。

  (2)遵循规律,业绩突出。所教班级学生学习轻负担高效率,教育教学效果好,学生、家长评教满意率高。

(3)人格高尚,堪称表率。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孝敬长辈,教育子女有方;尊重家长,主动做好家长工作,群众满意率高;关心集体,维护学校利益,在师生中受到广泛赞誉。

2.合格。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且达到以下要求:

  (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积极承担班主任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务。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高度重视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恪守学术道德,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任务。

  3.不合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11)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组织工作

  师德考核工作由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量化标准;由学校根据教师年度考核安排组织实施,师德考核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考核工作程序为:

  (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个人自评。被考核教师对照要求进行自我评估,填写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作师德述职报告。

  (三)组织评议。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学生(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教师评议: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师德考核内容要求进行自评互评。

  (四)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确定等次。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考核小组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并签字确认,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自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一周内向考核小组提请复核,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考核优秀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度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二)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绩效综合考核一律为不合格。

  (三)师德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教师,当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2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2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四)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

  (五)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附件2

亳州市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

(     年度)

所在单位: (盖章)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

时  间

 

 文化程度

 

工作职务

或岗

 

是否担任班主

 

年度内执行师德规范情况报告(可附页)

 

 

 

 

 

 

  

自评等次

 

     本人签字

 

学生测评满意率

 

年级或学科组测评等次

 

家长评议满意率

 

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等级

 

被考核人确认签字

 

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注:本表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