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一中生产公司职能
为了加强对学校自行车、电动车管理,生产公司对看自行车的管理人员制定以下制度:
-、一中生产公司责任和义务:
生产公司负责宏观管理和协调,管理人员如不能履行职责,生产公司有权调换管理人员。
二、管理人员责任和义务:
管理人员每学期对每个学生(按六个月计)收取自行车、电动车管理费,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和场地所需要材料费用(大扫把、灰斗及其它东西),管理人员不和学校商议的情况下,不准提高自行车、电动车的费用,学校生产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学生的电动车、自行车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生产公司不负责任。
四、自行车管理人员不向学校生产公怀交纳任何管理费用。
五、自行车管理人员有权向学校生产公司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
六、管理好剩余门面房,每年定期收好租金。
一中生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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