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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视导通知

作者:心理辅导站 发布时间:2019-09-19 17:55:04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各学校:

    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按照上级规定,依据蒙文明办【2018】59号文件及蒙教办【2019】188号文件要求,自本周始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与蒙城县教育局教研室视导工作统筹安排,将对全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相关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视导,现将有关心理健康辅导工作视导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内容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教育,中小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有固定的场所和明显的标志,配备专、兼职教师,活动室门口有辅导教师简介和联络方式;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利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有具体的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提供2019年心理咨询活动的个人、电话、网络咨询记录,团体辅导记录。

二、视导形式

(一)实地视导。主要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材料、现场反馈等形式,全面视导学校的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1.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功能室建设和应用情况。

2.查阅资料。查看学校辅导员多种咨询接待方式记录及相关心理活动开展情况等。

3.交流座谈。组织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对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视导反馈。对视导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向学校进行反馈。学校要将视导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给全体师生,并认真梳理有关问题,在研究问题和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寻找对策,及时调整学校今后的心理健康工作。学校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到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三、工作要求

1.被视导学校要对照视导内容和要求,认真进行准备,整理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视导组做好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年度内所有集体考评和校长考核一票否决。

2.视导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对视导学校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等给予客观准确的总结,并指出整改意见与建议。

3.视导组对一些突出和共性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真正做到既“视”又“导”,促进全县心理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4.视导小组将根据赋分标准对视导内容进行赋分(见蒙教办【2019】188号文件附件3),满分为100分。视导结果纳入学校年终绩效考核。

     

                       蒙城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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