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一中青年工作者工作制度
坚持发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义务为群众提供服务。在学校、社会、家庭和社区成员之间建立起新型的人际关系和营造更为和谐的居住环境。志愿者服务以志愿参与、服务社会、弘扬新风、帮助他人、完善自己为宗旨,是南洋中学师生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希望志愿者遵守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自己的义务,扎实做好学校安排的工作,展现我校志愿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了使我校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特制定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度。
一、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建设
1.青年志愿者服务由团委直接领导,由团委组织委员负责此项工作。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设队长和副队长若干名,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有能力、有创新意识、自愿服务的同学参与青年教师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
2.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年级为单位,在学校、社会范围内开展志愿活动。
3.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组织管理,内部实行责任分工,定期召开负责人会议,总结经验、探讨新思路、克服不足。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员选拔制度
1.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遵循自愿原则。
2.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必须写申请书。
3.经考察合格者,须参加入队仪式,宣誓后方成为正式队员。
三、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
1.青年志愿者服务将秉承学校自主、求实的良好传统开展各项工作。
2.全队队员必须服从服务队的统一安排。
3.各小组开展活动前必须向服务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常规活动
志愿者服务队由团委(包括教工团和学生团)直接领导建立社区志愿服务档案制度。每月开展义务服务不少两次,实行志愿者登记制度。开展先进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制度。社区服务和定期审验制度。建立责任目标和工作分工合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制度。
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计划、总结制度
1.每学期初服务队、各小组负责人制定活动计划。
2.每次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志愿者反馈表,上交校团委。
3.每学期结束后,负责人需将学期活动总结上交团委。同时进行期末评价总结,评选若干个优秀志愿者,给予一定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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