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加强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语言文字工作扎实开展,切实让本单位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窗口单位,示范单位。
三、负责在员工中推行国家颁布的语言文字各项标准和规范,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四、牵强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队伍建设,聘请省级普通话测试员及县硬笔书法协会员为辅导员,充分发挥入职大学生的普通话和汉字书写方面的优势,组织好语言文字培训工作。
五、认真组织专题讲座、主题演讲、汉字书写比赛等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增强全体员工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爱,提升员工文化素质,增进行业文明建设。
六、负责本单位普通话与规范汉字的培训和测试工作,大力推行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做好语言文字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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