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最美中学生
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最美中学生
弘扬雷锋精神 争做最美中学生
为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学生道德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中学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学习雷锋精神,用雷锋精神激励我们奋发向上、努力学习。我校团委决定开展蒙城一中第一届"最美中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弘扬雷锋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青年,在同龄人和同学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具体条件
1.“尊师孝亲”类:尊敬师长,孝敬父母,真诚对待身边亲友,在家里主动分担家务,照顾家人,在学校尊师守纪,热爱集体,积极担当,是老师的好帮手,同学的好朋友。
2.“助人为乐”类:乐于助人,为他人排忧解难,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3."自强自立"类:生活独立意识和自理能力强,勇于承担责任,坚强面对困难与挫折,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吃苦耐劳,自强不息。
4."诚信守礼"类:拾金不昧,为人可靠,信守承诺,遵纪守法,恪守公德,知书达理,恭谨谦让,言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
5."勤学创新"类: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在课业学习,社会实践等方面有创新思路和成果。
凡在上述五个方面的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在校学生均可自荐或他人推荐。
凡获得以上殊荣的学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及在校园橱窗内展出其事迹,同时将向上级推荐。
报名时间:3月1号~~~3月15号
报名地点:九楼团委办公室
蒙城一中团委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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