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手拉大手”关于秸秆禁烧《告家长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十分丰富,但长期以来,面广量大的秸秆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绝大部分被作为废弃物随意遗弃或露天焚烧,成为一大公害:一是污染了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焚烧形成的烟雾对人,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刺激较大,易导致支气管炎发生。二是易引发火灾和交通事故,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焚烧形成的烟雾,造成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时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吸收,直接影响农业收益。四是贬低文明素质,有损文明形象。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我县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
禁烧秸秆是保护环境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交通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违者将受到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惩。
其实,富余的秸秆完全可以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秸秆还田、秸秆青储、氨化饲料、秸秆沤肥、秸秆气化、秸秆编织手工艺,当然还可以将秸秆卖给发电厂用来发电,卖给造纸厂用来造纸等等。
尊敬的学生家长,请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坚决做到不焚烧秸秆,充分利用秸秆,看到试图焚烧秸秆的及时劝阻,发现焚烧秸秆的及时举报,做孩子的好榜样和遵纪守法的好楷模,让蒙城大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为广大孩子们和全县群众营造一片蓝天,努力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建设美好、平安、和谐蒙城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蒙城第一中学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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