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该给孩子留什么----冉敬芳与子女签订《不继承财产协议》
作为一个千万富翁的母亲,冉敬芳不但不留一分财产给自己的孩子,而且想方设法逼孩子们去受苦:在寒冷的大街上摆鞋摊,在腥膻的养殖场中打零工。初看起来,这是一位"不近人情"的母亲,但是在这种"故意折磨"的背后是对孩子深沉的爱。因为她从自己的人生经历领悟到:只有经历苦难的磨砺,孩子们才能明白自立自强的沉重内涵,才能一肩挑起自己的人生。
四川成都广安区富源公司董事长冉敬芳与自己的孩子签订了《不继承财产协议》。《协议》规定:1.5个子女读书,如果谁愿意读书深造,父母必须全力支持;2.5个子女中,如果谁自动放弃读书,就必须投入社会就业,未满16周岁的必须在家参加劳动,家长不做任何经济上的援助;3.子女就业,家长可以给予一些建议、指导等,但不给予任何经济上的支持;4.5个子女将来交朋友,必须先出示此家庭协议给对方看,表明自己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父母对孩子的婚姻,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5.父母的财产以及遗产只能由父母支配,任何子女都没有权利过问和干涉。
以上协议一式7份,父母及5个子女每人各1份。冉敬芳打算到2007年底等5个孩子都满18周岁时,就把这些协议拿到公证处去公证。至于自己的财产,她想捐赠给全社会的残疾人。
这是一位特殊的母亲,她从小残疾,却凭借自己的艰苦奋斗成了一位拥有千万资产的企业家。然而她突破了大部分企业家想要"子承父业/母业"的窠臼,与自己的5个孩子签订了《不继承财产协议》,不给孩子一分遗产,要他们凭借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未来。
这种做法与天下父母普遍为儿女铺路的想法截然不同,一时,签协议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是什么原因促成了她的特殊行动呢?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给孩子丰厚的财产不如激发孩子自力更生的精神。
冉敬芳从卖卤菜开始创业,富裕后丈夫却背叛了她。离婚后的冉敬芳独自抚养3个孩子。后来,冉敬芳与志同道合的蒋长春重新组成了家庭,她原来的3个孩子再加上蒋长春带过来的2个孩子,5个孩子的教育担子都压到了她的身上。
冉敬芳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是她坚强、果断,生活给了她切切实实的精神财富。她开阔的思路,高尚的人格使她成为一个充满教育智慧的母亲。
量财而用 培养孩子好习惯
冉敬芳素来注意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学习上要求他们刻苦努力,家务要积极分担,生活消费要有计划。
为了培养孩子的计划性,使他们学会量财而用,冉敬芳夫妇通过考察核算,把女儿张兰英和蒋丽的生活费从每月500元降到了300元,这包括她们在学校的伙食费和零用,还有每月回家的车钱。这个标准比普通家庭的同学还低,而班里花销厉害的同学每月大约要800元。
张兰英从小生活在妈妈身边,耳濡目染之下,她做事有很强的计划性,300元钱就有300元的花法,而原来一没钱就向爸爸要的蒋丽却吃了苦头,她往往月初松,不到月底就没钱了。向父母要,父母说家里预算过300元应该是够花的,现在你自己把钱提前用完了,得自己想办法解决。蒋丽不愿意向同学借钱,就忍,那两三天就靠喝纯净水挨过去。
冉敬芳听说后虽然很心疼,但是她觉得在孩子花钱这个问题上,绝对不能让步。一旦让步,孩子的好习惯就很难培养了。现在,蒋丽已经能像姐姐兰英一样把300元钱很有计划地用到月底了。
签订协议 不留钱财留精神
随着孩子的成长,冉敬芳不断地思考他们将来可能的人生道路。冉敬芳觉得仅仅让孩子学会量财而用,并不能使孩子真正从内心树立起独立奋斗的意识,孩子们还是会有依赖思想,觉得反正自己的父母有钱,就算自己以后找不到好工作,父母也会给他们买车买房。再则,他们是一个重组家庭,如果孩子们一直盯着父母的遗产,那他们可能会非常关心父母对他们个人的亲疏以及财产的分配,最后可能还会因此闹矛盾。
冉敬芳思前想后,觉得有必要和孩子们签一个不继承遗产的书面协议。冉敬芳先与丈夫蒋长春说了这个想法,丈夫一开始感到奇怪,但她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丈夫,还说孩子大了,马上要面对社会,应该让他们明白,只有靠他们自己的努力,去生存、去赚钱,那才是荣耀的,才能获得社会的尊重。把遗产留给孩子,从短期看是可以让孩子日子过得好一点,如果他们依赖财产,不学无术,胡乱花钱,最后日子还是会过不下去的。
丈夫同意了她的看法。但是当他俩把这个想法告诉孩子们的时候,孩子们却以为是在开玩笑。
等他们静下来,明白妈妈是认真的以后,5个孩子就拒绝签字。反应最强烈的是冉敬芳的三个亲生孩子--张敏、张兰英和张远洋。
5个孩子中,20岁的大女儿张敏对签协议最感到委屈:"妈妈做生意时我跟着她吃了多少苦,4岁时我就帮着妈妈淘米、洗菜、洗衣服。14岁时,重庆暴雨,妈妈的牛皮被水泡烂,家里赔得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我拿出平时存下的零花钱去买米、买菜,记得当时妈妈动情地说以后一定要让我们3个过上好日子。没想到……" 而15岁的小儿子张远洋从小觉得反正妈妈有钱,可以花高价读好学校,干想干的工作。没想到妈妈设了个财产不继承协议,把他的美梦完全击碎了。
妈妈为什么要提出财产不继承协议?张敏三姐弟百思不得其解,最后他们猜测:这是针对继父带来的那两个孩子!蒋军和蒋丽两人也认为:冉敬芳的这份协议是专门针对他们的。为表明自己对继母的财产无非分之想,犟脾气的蒋军决定初中毕业后去参军。
冉敬芳原来的确也想让儿女们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她之所以改变初衷,要跟孩子们签订财产不继承协议,很大程度上是害怕孩子们步舅舅的后尘。
冉敬芳只有一个弟弟,弟弟15岁就和姐姐一起在重庆菜市场打拼。那时他特别能体恤姐姐的辛苦。有一天姐弟俩从市场收摊,背着背篓、抱着孩子一起回家,冉敬芳要弟弟去买一根5毛钱的冰棍吃,弟弟舍不得,把钱省下来买菜回去大家吃。但是随着冉敬芳的生意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弟弟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他在外面吃喝嫖赌,大把大把地花钱,结果被抓进了监狱。
弟弟出狱后,冉敬芳以为他改好了,又尽心尽力地帮助他。可弟弟仍然不思悔改,有一次冉敬芳让他拿几万块钱去云南拉货,他把钱花得一分不剩,货却丝毫未进。
冉敬芳彻底失望了,她再也不给弟弟任何帮助,两人关系迅速恶化。弟弟扬言要把冉敬芳杀了。
弟弟的事给了冉敬芳很大的教训。面对孩子们的不理解,面对周围老人、邻居、亲戚的反对,冉敬芳决定先做女儿的工作。她把女儿领到公园,给她们讲起了她的童年。
冉敬芳年幼时,母亲长年卧病在床,父亲也因为严重的哮喘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为了果腹,她不得不随着父母到处要饭。
10岁的那一年,她的右腿在乞讨途中被火车压断。从此,这条伤残的腿成了她最苦的拖累。每到冬天,这条腿都会因冻伤化脓,疼得她彻夜难眠,但她不得不挑起家庭的重担,除了干农活,她还要上山挖野菜、采药材。小学毕业后,考上初中的冉敬芳因为家里没钱,被迫辍学在家。
长大后,冉敬芳嫁给了本村的一个农民。一次去重庆装假肢的偶然机会,她接触了卤菜生意,随后几年,她和丈夫起早贪黑卖卤菜,逐渐把生意扩展到牛肉加工和牛皮制革。但是生意场上也不是一帆风顺的,三起三落的波折使她更真切地感受到生活的风风雨雨。
女儿从来没有听妈妈说过这些事情,她们也没有想到,如今在生意场上挥洒自如的妈妈,竟然还要过饭。 冉敬芳为了让孩子们了解她的良苦用心,她多次召开家庭会议,向孩子们解释她之所以要这么做的原因。
孩子们第一次真正了解了自己的母亲:母亲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敬佩!在2003年7月12日晚上,冉敬芳宣布明天全家出发,到她干爹杨道家召开家庭会议。13日下午,他们全家经过6小时的颠簸,来到了千里之外的杨爷爷家。
杨爷爷是位老教育工作者,冉敬芳特意请他来做协议家庭会议的见证人。记得第一次和杨爷爷说这件事时,他也不理解,后来冉敬芳多次与他沟通,告诉自己的理由,杨爷爷才同意当这个证人。
13日晚上,冉敬芳郑重地拿出一式7份家庭协议,和孩子们一起拿起笔,郑重地在上面签下各自的名字。
磨炼孩子 自立自强走人生
签订协议后,当年11月,15岁的蒋军应征入伍。但蒋军一到部队就后悔了:他无论如何也不能靠着90元钱的津贴支撑到月底。春节的时候他给冉敬芳写信说:过年时我身上只有1块钱,其他战友的父母都来部队看儿子,我不但没父母来看,而且还病得躺在床上哭了好几次……冉敬芳虽然看着他的信落泪,但是为了让孩子自己学会面对生活的困难,她还是忍住没有给蒋军寄钱。
同时,为了磨炼张敏等4人,让他们体会赚钱的艰辛,2004年春节,冉敬芳没给他们压岁钱,让他们自己想办法赚钱。几个孩子谋划了两天,终于想到去街头摆摊擦皮鞋,妈妈听说他们的想法后,非常高兴,还贷给他们200元钱,并鼓励他们好好干。
大年初一,孩子们从早上5点多钟一直干到下午6点多。张敏的手被风吹裂了口子;弟弟连续擦了几十双鞋,腰酸得直不起来。但最难过的还是人们误解的眼光。很多人用嘲笑的口吻说:"你们妈妈这么有钱,你们干吗还要出来擦皮鞋?"蒋丽针锋相对地回答说:"我妈妈说劳动是光荣的,我们亲手赚的钱用起来才自豪。"
有些不理解的人又去追问冉敬芳,冉敬芳解释说:"现在很多学生,在学校里讲吃、讲穿、讲名牌,好逸恶劳,我很看不惯。让孩子体会赚钱的艰辛,就是要让我的娃娃们对生活有更深的认识,让他们不要丢了我那种自力更生的精神。"
擦完鞋,孩子们除掉还妈妈的200元贷款,每个人还分到了23.5元钱。他们买了一个1元钱的麻辣烫,大家分着吃。姐姐张敏还给当兵的弟弟寄去了20元钱。
2004年暑假,冉敬芳把4个孩子安排在自己的养殖场里打工,工资跟普通工人一样,并且每天考勤,迟到、早退或者工作失误都要扣钱。
冉敬芳对孩子的教育得到了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的肯定,从2003年开始,她家逐渐变成了一个"教育基地"。暑假,很多生意场上的朋友和一些机关里从事行政工作的人,都会把自己孩子送到他们家,和冉敬芳的孩子一起生活,一起劳动。在这个大集体的影响下,这些孩子逐渐改掉了懒惰、挑食的毛病,养成了勤劳、节俭的生活习惯。
2004年,张敏考取了北京经贸学院,现在她想努力争取公费留学;蒋军当完兵后想再去读书,争取考到他喜欢的上海的学校,未来也能拥有像母亲一样的事业。
父母也明显感觉到了孩子们的变化:他们变得节约了,变得刻苦了,他们和妈妈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冉敬芳欣喜地说:"现在孩子们有什么问题都愿意和我商量,他们认为妈妈很现代,很有眼光。"
孩子们在从少年走向青年的关键时期,因为有这样一位智慧的母亲,他们经历了其他孩子没有经历过的事。他们的双手粗糙了,但他们的心态沉稳了,表情自信了,他们敢于迈开脚步走自己的人生之路了。
二 女企业家访谈
冉敬芳是一位从艰难中崛起的女性,是从贫穷走向富裕、用自己的双手勤劳创业的女企业家群体中的一员。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都有过人之处。身为创业成功的女性,她们对生活有独到的理解,她们对后代有深沉的期望。面对时代与知识的挑战,面对个性殊异的孩子,其他的女企业家是怎样理解冉敬芳的呢?她们认为自己该为孩子留下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听听她们的想法,也许能给我们更多的启示。
让子女成为社会的财富
谢丽娟,女,大专文化。1964年下乡插队,1972年回城。1984年进浙江二轻总公司。1995年调入中大集团,任商贸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东泰实业公司董事长。担任浙江省第八届政协委员。
女儿朱明,1997年杭州第二中学高一年级学生,1998年去英国,2004年牛津大学数学系毕业,现为剑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
冉敬芳与孩子签订《不继承财产协议》,让孩子走上街头体验生活,这是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因为培养孩子独立处理问题、面对人生的能力,是每一位有见识的母亲应做的工作。一个母亲,她最大的任务就是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才,这是为社会创造的最重要的财富。
虽然今天我富裕了,但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投资不是自己的公司,而是女儿。当年为了让女儿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我拿着自己房子拆迁得来的60万元补偿款送女儿去英国读书。面对周围人的疑惑,面对以后高昂的学费,我没有退缩。我想钱以后可以再赚,但机会不容错过。
我们一直很注意培养女儿的独立性。在我们的教导下,女儿从小自信,自己想好的事一定要去做。1997年暑假,她到英国去参加一个暑期班。暑期班结束的时候,她打电话给我,说想留在那边读书。我想出国留学可以让女儿早点接触国外的文化,接受国外良好的教育,这对她的成长是有利的。经慎重考虑后,我同意了。
由于我们对女儿的尊重,在国外她表现出很强的独力处理问题的能力。高中时,她觉得监护人给她找的学校不理想,就自己从杂志上找了一所有250年历史的女子中学,转学去了那里。
女儿读大学的时候,我在国内的事业走上了正轨,开始有足够的经济条件供她读书,但她不愿意过多地依赖我。她成了牛津大学有名的打工者,一人身兼3份工作。每天早上5点起床,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去送报纸;每周3个晚上,在图书馆从8点干到12点;周末还到食堂打工。女儿在这些社会实践中,学会了地道的英语,也提高了自己的能力。
我从小教导女儿凡事要为别人设想,她心地善良、待人友好。到国外后她交了很多好朋友,在大学,她还担任了中国学生会副主席。
去年,我和先生去牛津大学参加女儿的毕业典礼,也到剑桥去会见了她的导师。导师希望我女儿博士毕业后能够在剑桥任教,我们婉言谢绝。我们说:"女儿今后很可能要回国,因为国家需要这样的人才,她应该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出力。"
虽然女儿远在英国,但我很放心,因为她完全有能力处理各种问题,完成人生道路上的重要选择。有时候看着女儿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我感到她的天地是如此广大,她并不仅仅是我的孩子,更是社会的孩子。
给孩子最好的教育环境
朱爱武,女,1967年出生于温州市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985年中学毕业后在自己家中开设缝纫店,开始创业之路。现任浙江高邦服饰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浙江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温州市人大代表。她从厦门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班毕业,现在同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班(EMBA)学习。
儿子16岁,现就读于上海某中学初二年级。
作为一个企业家,我敬佩冉敬芳,因为我深知创业的艰难;作为一个女人,我佩服冉敬芳,因为我深知一个女人要平衡事业和家庭需要付出多少。常常有人看到我说:"朱总,你看起来不像一个老板,倒像是一个女人。"其实女人并不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弱者,具有平衡能力的女人能很好地完成角色的转换。母亲是她最重要的一个角色,培养一个有能力的孩子,不但是自己的幸福,也是对社会的贡献。
因为女子独有的细腻与柔和,母亲总是在孩子身上付出比父亲更多的心血。我作为母亲,很理解冉敬芳,明白她让孩子学会独立奋斗的良苦用心。我跟她有些想法是一致的,比如财产继承权不一定给自己的孩子,但我们在教育方式上可能有所不同。
每个孩子是不一样的,他们有不一样的个性、不一样的天赋。比如我的孩子,他思维很活跃,非常喜欢策划和设计的工作,那我就要让他开阔眼界,多接触一些美的东西。我所领导的企业是一个服装企业。在国外影片中,我们常常看到某位男士打开柜子,他眼前会出现上百条领带可供选择,而一个国内的设计师,如果他看到的领带加起来不超过20条,那他怎能设计出可以满足客户需求甚至是影响客户需求的花样繁多的新品呢?
现代社会的发展对企业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继承父辈的事业,新的一代必须具有管理自己、管理财富的能力。
我觉得父母如果有条件,就有责任给孩子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机会。让孩子进一个好学校是非常关键的,因为好学校有良好的氛围,孩子们之间会相互影响。原来我的儿子很调皮,偶尔要恶作剧地欺负一些同学,他到上海读书后,有一次回来跟我说:"妈妈,我发现欺负人很不好。"在一个良好的氛围中,他自觉改正了自己身上的毛病。
前几年暑假,我让儿子去英国增长见识。回国后,有一次我和他上飞机,大家都拼命往前挤,他却把我拉到了队伍最后面。后来我悄悄问他为什么,他说:"在英国大家都很谦让。"
我现在和儿子经常用短信交流,对于公司的一些事情他有时也会提出意见,我就和他一起分析,逐步增强他处理问题的能力。
我也有让孩子去海外求学的打算,我经常激励儿子说:"如果你想当老板,那就一定要到哈佛商学院去学管理,因为只有高明的老师才能培养出高明的徒弟。"虽然我的儿子不一定能上哈佛,但我给儿子树立了这样的目标,孩子就能走得远一点。
人才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技术型的,一种是创业型的,两种人才需要不同的素质。虽然坚忍不拔的精神和独立奋斗的能力都很重要,但同时我们也需要其他的许多东西,比如说平常的心态,开阔的眼界等等,所以我们的教育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只要这种方法适合自己的孩子,那就是好方法。
三 专家访谈
冉敬芳的行动引发我们再次思考:"父母该给孩子留什么?"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大家又会把它轻松地遗忘。为了深入认识冉敬芳教育行为的意义,我们在这里请了两位专家为大家揭示冉敬芳与孩子签订协议这一特殊行动的价值所在。
培养孩子的"危机"意识 文/桑 标(华东师范大学心理系主任、博士生导师)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老百姓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其中,有一批人凭借改革开放的东风和自身的努力,迅速富裕起来,成为拥有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资产的富豪阶层。
通常而言,先富起来的人往往是通过个人奋斗致富的。他们早年经历了艰苦的岁月,有钱之后就希望孩子不要再吃自己年轻时吃过的苦,能有一个衣食无忧、快乐潇洒的童年。所以,他们在家里对孩子有求必应、百般迁就,不知不觉就养成了孩子骄纵、任性、为所欲为、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和"金钱万能"的思想。同时,由于父母对这些孩子过度疼爱,呵护备至,造成孩子生活自理能力差,不爱劳动,没有集体观念。
家庭是儿童出生后首先接触到的环境,也是对儿童影响最早、影响时间最长的环境。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权威人物,父母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行为和个性都起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一方面,父母的想法、观念随着与孩子的交流逐渐渗透到孩子的内心世界;另一方面,思维活跃、心灵开放的孩子会模仿父母的言行举止。父母应该给孩子什么,是非常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
可以说,西方的富翁要比我们多得多,他们对孩子的教育态度就很值得我们借鉴。与我们所说的"再穷不能穷孩子"不一样,西方的富人崇尚"再富不能富孩子",富翁们意识到让孩子拥有一种天生的金钱优越感对孩子的成长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他们通常只给孩子很少的零用钱,并鼓励孩子自己去打工挣钱,由此让孩子明白:金钱的获得并不是轻而易举的;有价值的财富要靠自身的努力去积累,积累财富的过程或许比财富本身更有价值。
因此,对有钱的父母来说,应该有意识地培养孩子的"危机"感,让孩子明白:钱是会用完的,家里有钱是因为父母勤劳、努力、懂得把握机会才拥有的,自己的未来要靠自己去创造。平时,可以带孩子去自己的工作场所走一走,向他们讲讲自己的创业史,使孩子逐渐明白有钱不是理所当然的,需要艰苦奋斗才能获得;让孩子接触社会生活,深入社会实际,了解现代社会的竞争是知识的竞争、能力的竞争,只有自身掌握知识、提高能力,才可能在社会上立于不败之地。
冉敬芳这位拥有千万资产的老板,与自己的孩子签订《不继承财产协议》,不给孩子一分遗产,要他们凭借自己的双手去创造未来,其最重要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
孩子的成长应以苦难垫底 文/陆 震(上海社科院副研究员)
四川妈妈冉敬芳与自己的五个孩子签订《不继承财产协议》,我不仅读了文字报道,还看了长篇纪实访谈的电视节目。现在《家庭教育》又做这个专题,可见这件事的意义重大和影响之广。初看起来,冉敬芳的做法似乎不近人情,对孩子太苛刻了。其实,中国历史上不给子女留钱财的事并不少见,早在汉朝时,有识之士就已认识到:给子女留钱财,如果子女有德有能,适足损其善;要是子女无德无能,则会增其恶。总之,给子女留钱财,有弊无利。就现实而言,不想让孩子继承家产的也不止冉敬芳一人。新疆广汇集团老总,那个上了《福布斯》百万榜、排名挺靠前的亿万富翁孙广信就在媒体上公开声明:"我要把广汇办成世界一流的企业,最后交给国家和社会,决不留给自己的孩子。我不是做秀,是发自肺腑。"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原先打算给自己的孩子留下1亿美元,1999年8月修改遗嘱,改为每人留下1000万美元。
他们所以这样做,是出于几方面的担忧。一是担心留下的财产或留下较多的财产,会成为助长孩子依赖的拐杖,一个依靠拐杖的人很难学会用自己的双脚走路,而一个有拐杖的人是很难不依赖拐杖的。二是担心孩子的品行能否驾驭得了这些钱财--这些并不是用自己的辛劳与血汗换来的钱财。一般的人往往连自己流血流汗挣来的钱财都驾驭不了,更不要说管理他人的钱财了。三是担心孩子因继承了财产而养尊处优,好逸恶劳,像温室中的花草一样,经不起生活中必然会有的苦难冲击。这些担心合到一起,就是怕孩子失去经历、体会人生苦难的机会,因为不知苦难为何物的生命是极其脆弱的,很容易被外力摧毁或自我断裂。丹麦和芬兰这两个北欧国家都属于世界上生活质量、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但它们的自杀率也是世界上最高的,它们的民众从小到大已幸福到了经不起任何稍大一点的苦难程度。这一事实使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长都得面对那个几乎永恒的话题:苦难与人的生命、成长、人生是什么关系?我们祖先的回答是:"多难兴邦"、"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确认生命之火必须以苦难去点燃。所以冉敬芳不但不让孩子继承财产,而且要孩子们在生活、学习中经历苦难--那些成长必须经历的苦难,正是把握住了这个人性的规律和生命的真谛。
在一个已解决了温饱、正在走向小康的社会里,在一个有百万、千万、亿万财产的家庭里,要想"不刻意"而让孩子经历苦难已是不可能的了。不刻意让孩子经历必要的苦难,必定会丧失生命中最重要的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抵抗能力、消解能力和转化能力。做父母的谁都想让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但再好的教育也得以孩子经历苦难这个教育为基础。"咬得菜根,百事可做","能吃咸菜的军队是有希望的军队"。孩子的成长须以苦难垫底,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小康时代的家长在这一点上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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