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堂:人际交往中的自我保护
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法治进校力度,加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止青少年学生遭受不法侵害,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安全地成长,11月25日蒙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晓君为我校学子带来了题为《人际交往中的自我保护》的普法专题课。
杨检察官在讲座开始前调查学生是否了解检察院职责,有哪些青春期问题困惑着学生们。随后他为高一高二全体学生作了题为《人际交往中的自我保护》的讲座,重点讲了“检察院的职能”、“青春期人际交往的特点及常见案例”、“青少年如何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杨检察官运用幽默生动的语言,注重和学生的交流互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法论事,例举了许多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学生典型犯罪案例,分析了引发犯罪的主要原因。最后他告诫同学们在青春期人际交往中的异性交往要有度,不逞哥们义气,不盲目攀比,不盲目追求刺激,既要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谨防违法犯罪,又要正确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他真诚地祝福同学们,珍惜人生最美好的花样年华,走在正确的道路上,通过自己的努力拼搏,为自己搏一个美好未来。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花季成长,共同守护。检察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一颗颗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的种子。通过这堂生动形象、内容丰富的法治教育课堂,我校学生受益匪浅,大家进一步提高了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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