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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在职党员全面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意见
蒙组【2014】70号

发布时间:2014-12-03 08:3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

关于对全县在职党员全面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的意见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在职党员管理向“8小时”以外延伸,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在全市在职党员中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是指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共同对其进行管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主要对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特别是树立良好形象、共建和谐社区、共筑美好家园等情况进行管理和反馈,逐步形成“工作在单位、服务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营造在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广大在职党员主动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参与范围

凡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全市各级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全部实行社区党组织和单位党组织“双重管理”。社区选择一般要求为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

三、职责任务

(一)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1.做好在职党员社区报到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接洽工作,建立在职党员档案,全面、准确掌握社区在职党员人数、特长和服务意向,建立社区在职党员人才库。

2.做好在职党员认岗履岗工作。结合在职党员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根据社区实际需要,设立政策宣传、法律援助、医疗保健、环境整治、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服务岗位,由在职党员认领岗位,并向社区公开承诺,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履行岗位职责。

3.做好在职党员管理考评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展示党员服务业绩,探索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社区服务之星、最美在职党员等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在职党员给予表彰。每年年底组织开展社区在职党员民主评议,如实填写《亳州市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实事求是地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在职党员在社区的现实表现。

(二)单位党组织主要职责

1.做好在职党员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引导本单位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及居民群众监督,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定期走访,互通信息,全面掌握本单位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与社区党组织共同加强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本单位党员座谈交流参与社区服务的感受和体会。

3.建立在职党员管理评价体系。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档案,如实记录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对积极参与、作出贡献的要及时宣传、表彰;对社区反映较差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同时,将在职党员的社区表现纳入其年度考核。

4.本单位新发展或新接收党员以及党员报到社区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填写《亳州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督促党员尽快到社区党组织报到。

(三)在职党员的主要任务

1.按时持《亳州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到社区报到,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管理,主动把本人“八小时以外”参加社区建设情况和“生活圈”、“社交圈”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2.主动认领社区服务岗位。通过加入“党员服务区”、“志愿者服务队”,参加社区党组织开展的主题服务活动,努力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完成社区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和社区服务岗位要求的任务。

3.树立在职党员良好形象。带头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大会议精神,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积极为社区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努力解决社区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服务内容

以“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心连心”为主题,组织在职党员紧扣群众需求,丰富服务内容,运用多种形式服务群众。在职党员每年开展服务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

1.开展主题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推动在职党员围绕社区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关心青少年、关爱孤寡老人、红色教育以及文明创建等主题活动,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服务氛围,增强服务效果。

2.提供菜单服务。推行“居民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根据群众个性化需求,定制服务菜单,让党员自主认领、群众自主选择,搞好供需对接,提供精细化服务。

3.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政策宣传、环境整治、法律援助、信息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

4.实行定点服务。充分利用社区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设立在职党员工作站、党员群众接谈室和党代表工作室等,定期开放,组织在职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轮流值班,为群众提供服务。

5.探索网络服务。充分利用社区党建网、远程教育网和数字信息管理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引导党员通过QQ群、微博、微信等社交工具,“面对面”与“键对键”相结合,提供民事代办、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政策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便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6.开展结对帮扶。针对社区中失独家庭、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生活困难等问题,有能力的在职党员要进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制定帮扶计划,给予帮扶对象情感上关心、精神上激励、物质上资助,填写《亳州市在职党员帮扶社区困难群众登记表》。

五、工作程序

1.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按本《意见》要求,将填写完整的《亳州市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发给每位在职党员。

2.在职党员持《报到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将经社区党组织填写的《报到回执》交所在单位党组织。

3.社区党组织根据《报到证》的内容,建立本社区在职党员基本台帐;根据党员干部个人特长和意愿,将其编入相应活动小组,组织他们利用适当时间参加社区服务。

4.单位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表彰时,应调阅社区党组织提供的《亳州市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真正把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强化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责任,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单位密切配合、街道社区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级组织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好此项工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

2.动员部署,稳步推进。实行在职党员“双重管理”,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双重管理”工作的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相关制度,创造性地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典型,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3.指导督查,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开展骨干培训,指导社区党组织科学设置社区服务岗位,灵活安排志愿活动,努力让在职党员“进得来、有岗位,肯作为”,确保“双重管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单位实行“双重管理”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将会同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并将结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文件下发之日起,全体在职党员要抓紧持《报到证》到所在社区报到。2014年12月底前,县直各部门要将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附件:1.《蒙城县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证》

      2.《蒙城县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服务登记表》

      3.《蒙城县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

      4.《蒙城县在职党员帮扶社区困难群众登记表》

      5.《蒙城县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花名册(社区)》

      6.《蒙城县在职党员社区报到花名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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